維權與女職工的特殊權益
浙江女職工的權益和利益你知道哪些?其他省份可以參考哦!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吧。
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是指我國憲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及其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關女職工應當享受的權益。由于女職工生理的、心理的、社會的種種原因,使女職工產生了一些特殊利益和特殊要求,需要我們去維護,這就是各級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主要職責,也是我們專門設立女職工工作部門的原因。
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的基本內容
1、強調保護女職工的政治權利。
2.強調保護女職工的文化教育權利。
3.強調保護女職工的勞動權益。
4、強調保護婦女的財產權益。
5、強調保護婦女的婚姻家庭權益。
6、強調保護婦女的人身權益。
女職工的人身權利是依法享有的,與女職工自身不可分離的、沒有直接財產內容的民事權利。包括: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姓名權、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等。女職工勞動保護
女職工勞動保護關系到全國女職工的身心健康,做好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對于改善民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為了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女職工健康,制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
國務院4月28日公布《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將產假假期從90天延長到了98天。
浙江省在女職工的勞動保護方面走在全國前列,2004年出臺的`《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其中多項規(guī)定達到甚至優(yōu)于國家標準。對于達到和優(yōu)于國家標準的,將仍然按照浙江省的規(guī)定執(zhí)行,而沒有達到標準的,按照國家新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實施。
今后我省女職工在享受假期方面將會有些什么樣的變化
職場性騷擾:
新規(guī)中首次將此項列入條款
解讀:之前,無論是國家還是浙江省的規(guī)定中,性騷擾都沒有列入條款。以前對女職工的保護,更多的是在身體方面的保護,而新規(guī)是在身心兩方面對女職工提出了保護。
接下來,國家還將出臺關于職場性騷擾的有關細則,如何預防職場性騷擾,發(fā)生職場性騷擾之后怎么辦,女職工怎么舉報,向哪個部門舉報等,都將在今后出臺的細則中進行明確規(guī)定。
流產產假:
我省女職工多享受5~15天
第七條國規(guī):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我。骸墩憬∨毠趧颖Wo辦法》第十四條中規(guī)定,妊娠三個月以內流產的,可以享受產后假20天至30天。
三個月以上流產的,浙江省規(guī)定可以享受50天產假,比全國其他地方的女職工要多享受8天產假。
產假:
從90天延長到98天
第七條國規(guī):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息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解讀:這一條款中,浙江省的規(guī)定是女職工生育享受90天產假。從4月28日新規(guī)公布后,我省女職工產假將延長至98天。此外,浙江省還規(guī)定,7個月以上早產或者超期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對待;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助產手術的,產后假還可再增加7天。
經期:
可帶薪休息1至2天
在《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還規(guī)定,女職工在月經期間,有痛經或者高處、低溫作業(yè)和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作業(yè)的,應當暫時調整、安排合適工作或者給予一至兩天的帶薪休息。
浙江省還規(guī)定,有更年期綜合征的女職工,經二級以上綜合醫(yī)療機構確診患更年期綜合征,不適應原工作的女職工,用人單位應當適當減輕其工作量或者暫時安排其他合適的工作。
浙江省在產假期間的津貼方面,規(guī)定也更加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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