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深刻汲取校園欺凌事件教訓,下面是CN小編給大家整理提供的治理方案內(nèi)容,快來閱讀參考吧。
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1
為加強對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與處理,根據(jù)國務院教育
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全省中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全市中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教育局決定,從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市中小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現(xiàn)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guī)校紀,規(guī)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二、治理范圍
全市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yè)學校)。
三、方法步驟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5月—7月。
1.迅速組織部署。各校(園)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視,結合實際制定本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具體實施方案,抓緊部署,認真實施,并加強檢查和指導。
2.開展專題教育。各校(園)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完善規(guī)章制度。各校(園)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4.加強預防工作。各校(園)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通過設立校園欺凌舉報郵箱、匿名問卷調(diào)查、學生訪談、同伴舉報、調(diào)看監(jiān)控錄像、教師與家長報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園欺凌的真實情況,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5.及時有效處理。各校(園)要及時發(fā)現(xiàn)、調(diào)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二)第二階段:9月—12月。
各校要對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guī)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fā)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督查和總結,形成報告并逐級上報。
1.學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中小學校責任督學要積極協(xié)助學校做好自查工作,于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并報縣級教育督導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
2.井岡山市普查。井岡山市教育督導部門要組織督查組對縣域內(nèi)所有中小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于2016年9月3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市教育督導部門、市教育局及本級政府。
3.接受市級復查。市教育督導部門組織督查組對縣(市、區(qū))、直屬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復查。復查抽取縣級單位比例不低于1/3,每縣抽取學校數(shù)量不少于6所。復查結束后,于10月20日前將復查報告,連同各縣(市、區(qū))的督查報告一并報送省級政府教育督導室、省教育廳及本級政府。專項治理期間仍發(fā)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并督促整改。
4.接受省級督查。省級政府教育督導室將根據(jù)各地治理情況,于11月上旬組織督查組,對各地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實地督查。各校要做好迎檢工作準備。
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2
近年來,發(fā)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wǎng)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嚴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為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處理,根據(jù)全區(qū)學習落實《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決定在全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guī)校紀,優(yōu)化校風,規(guī)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二、治理時間
第一階段:2016年6月
(一)高度重視,迅速部署。應充分認識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迅速制定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召開會議,動員部署。
(二)宣傳教育,營造氛圍
1、充分利用學校教育陣地,如電子屏幕、校園網(wǎng)、黑板報、櫥窗、宣傳語、廣播等向師生、家長廣泛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宣傳。宣傳有關法制知識和典型案例,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關于友善的要求和處理人際關系的基本準則,宣傳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和惡劣影響,形成反校園欺凌的社會輿論壓力和震懾力。積極宣傳校園中團結關愛、和諧共進的優(yōu)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導,建設優(yōu)良教風、校風、班風、學風。
2、切實加強對中小學生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美德教育,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守則》,加強中小學生良好行為習慣養(yǎng)成教育。要著力加強法制教育,使學生充分意識欺凌他人不僅是極端錯誤的不道德行為,造成后果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利用國旗下講話、校會、報告會、主題班會、征文比賽、演講會等多種形式進行專題教育,讓學生入腦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當欺凌之人。要讓學生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學會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堅決與欺凌的人和事作斗爭。要加強對教職員工的師德師風教育,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絕不允許教師及學校其他人員成為校園欺凌的制造者。
(三)強化措施,嚴密防范
1、要全面開展涉校涉生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積極發(fā)動教職工、學生干部(特別是安全信息員)搜集校園欺凌方面的信息,設置并公布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對各種苗頭性問題要及時處置。對個別品行不端行為不良的學生,要采用教育與矯正相結合等方法開展一對一幫扶,轉(zhuǎn)化他們的行為方式,必要時聯(lián)系其監(jiān)護人共同開展教育。
2、要充分發(fā)揮學校群團組織、心理咨詢室和心理輔導教師的作用,特別要針對個別學生心理波動大、易發(fā)生心理疾病等特點,針對性開展進行心理疏導和干預。
3、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建立完善關于校園欺凌的各項制度,嚴格落實校園門禁、請銷假、點名和值班巡邏等制度;完善校園視頻監(jiān)控設施,監(jiān)控顯示端必須24小時值班到位。
4、加強對農(nóng)村留守兒童、流動人口子女、困難家庭子女和殘疾兒童、女童等的關愛和保護,健全困境兒童救助保護制度和家校聯(lián)系制度,不讓弱勢學生群體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園欺凌的傷害。
5、學校要及時發(fā)現(xiàn)、調(diào)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對實施校園欺凌的學生,該批評教育要批評教育,該校紀處分要校紀處分;對情節(jié)嚴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時報案,依法處理。
第二階段:2016年9月,學校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